2014年印刷相关行业政策
2014年对于印刷行业来讲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市场经济增速的放缓、劳动力成本的剧增、企业转型升级压力之巨大,无一不制约着印刷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了有效的缓解巨大的发展压力,国家以及政府部门不断出台相应的政策标准改善着印刷市场的大环境。回首2014,看看印刷相关行业又出台了哪些给力的政策。
·喷墨墨水税号正式调整
2014年1月8日获悉,喷墨墨水税号(2014版)已新调整增加单列税则号:3215.9020,对应水性喷墨墨水由原来的油墨税号3215.1100或1900(退税率为0,进出口法检、通关批文,加工贸易禁止),调整为单列税则号:3215.9020(退税率为13%,免进出口法检、通关批文,允许加工贸易)。
点评:相信这对耗材行业从事喷墨相关业务公司来讲无疑是一利好消息,为他们创造了更有力的经营环境。
·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检
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获悉,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点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相对来讲对于企业的年度核验更加公平公正,能够更好的推进市场的监管制度。
·3种印刷设备和2种技术可获进口贴息支持
财政部网站3月20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近日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其中包括3种印刷设备和2种印刷设备制造技术。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于该目录是进口贴息政策的重要依据,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可以申报。
列入目录的3种设备为报纸用卷筒纸胶印机、单张纸胶印机、瓦楞纸生产设备,2种技术为3D打印及其专用设备制造和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新增)、高速精密平板切纸机设计制造技术。
点评: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会获得国家的补贴支持。
包装印刷等相关九个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
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其中包含9个与新闻出版业相关的项目。包括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许可、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
点评:登记审批改为“先照后证”,为企业“松绑”,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需要提醒的是,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并不意味着不要审批,经营者仍需到许可部门办理许可登记后,才能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北京印包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即将制定
日前,《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年工作措施发布,其分解任务达84条,每条都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并设定了完成时间。其中提出,2014年北京市将研究包装印刷、制定锅炉等7个主要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点评:北京地区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绿色环保印刷工程的开展,2014年北京市继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业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出台,将有效地减少印刷带来的污染问题,实现环境的改善。
·凹版印刷国家环保标准12月1日起实施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2014年第62号公告,编号为HJ2539-2014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三部分:凹版印刷》于12月1日起实施。
点评:凹版印刷国家环保标准为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减少凹版印刷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而制定,对凹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印刷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作出了规定。
后记
为了更好地推进印刷行业的发展,改善印刷市场的经营环境。未来,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还将陆续出台诸多相关政策标准,印刷市场的美好明天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