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印刷企业进工业园区,真的能“促进印刷业发展”吗?
最近,成都经信委和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下发了一个新的通知:
为促进全市印刷业的繁荣发展,《关于加强印刷企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中小型印刷企业新建可以不进入工业园区,而经营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或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大型印刷企业,其新建则必须按照要求进入工业园区。
具体内容如下:
中小型印刷企业属于都市服务型轻工业,主要服务于城镇内其他相关经营机构和城镇居民,需要依托城镇方能生存。因此,中小型印刷企业新建可以不进入工业园区。而大型印刷企业,经营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或投资额达1000万元,则属于生产性轻工业,其新建则必须按要求进入工业园区。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办理印刷企业许可证时,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批工业园区外新建印刷企业,并做好与工商登记部门的沟通衔接。园区外新建印刷企业经营场所选择必须符合要求,不得在住宅小区、住宅用房、违章搭建以及其他不符合建厂要求的建筑物内设立厂房。
同时,园区外新建印刷企业应采用新技术,提倡采用绿色印刷和数字印刷技术,其技术标准应达到环保要求,企业运营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任何影响。园区外新建印刷企业经营面积应低于2000平方米,投资额低于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