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从数额上来看,4.1亿元的罚款额度堪称是史上最大。最大环保罚单的开出,一方面表明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以及执法力度大大加强;另一方面,也是对违法排污企业的一记警醒,给予公众环境治理的希望和信心。
但是,最大罚单和最佳效果之间,并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公众或许注意到,这些在脱硫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国字头的央企,这里面反映出的问题多多。
其一,既然是央企,从某种角度来说,不管罚单开得多大,被罚的钱说到底还是国家的钱,是百姓的钱,而不是企业的钱,更不是企业领导人的钱。如果这些企业的领导者根本不把这笔罚款放在心上,从心里觉得企业亏损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利益、百姓利益,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前程、工资待遇,那么这笔最大罚单所产生的效果,恐怕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消失于无形。
其二,最大罚单从总的数额上看似很大,但是如果分解到19家违规企业的身上,就不多了,也未必会让企业感觉到心痛。这些上榜的企业,很多都是巨无霸国企,如果按照正常处理排污的成本,一天就要花费几十万元之多,一年的排污成本高达几千万元。要是这些企业一算账,感觉缴纳罚款比治理排污还划算,把罚款当成了排污的保护费,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改善排污设施,有关部门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笔者以为,要想让最大罚单真正罚出碧水蓝天,不但要罚企业,而且要罚个人,也就是国企的主要领导人、管理者。如果能够把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企业大小领导者的仕途前程、个人待遇挂钩,即便罚款额度不大,所产生的效果可能比现在还要好得多。再有,就是罚款数额应该大到让企业感觉到痛,让企业觉得和治理污染相比,缴纳罚款得不偿失。只有这样,企业才会有动力去治理污染,加强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