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由来已久,基本是由市场需求和管理不到位引起的,而解决过度包装问题,除了通过市场的途径外,还要对各种包装制定非常明细的包装标准,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明确,以此来加强对商品生产厂家的管理。
从忽视到挥霍的历史
包装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应该还有人记得十几年前我国出口商品曾经是不讲究包装的。看着出口了一麻袋又一麻袋的高质量粉条因为没有合适的“衣服”而在外国超市里遭到冷遇,可以说是给中国厂商“重视内容、忽视形式”的经营方式上打了重重的一棒。那个时期,我国出口商品由于包装简陋,虽然质量上乘,但仍然竞争不过国外同类商品,只能削价销售乃至沦为地摊货。惨痛的教训使许多生产厂家都开始重视起包装问题。
“人靠衣裳马靠鞍”,“痛改前非”的中国出口产品以其精美的包装、优质低价畅销全球。“中国制造”一改傻、大、黑、粗的形象,成为了优质品牌。但是近两年过度包装开始走俏,抛去月饼市场不说,最典型的是一种西洋参包装,盒子很大,拆开一看,实质内容只有薄薄一层,体积不到包装物的百分之一,化妆品美容行业的包装利润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如此“外强中干”的包装,说明包装市场已经走到了过犹不及的另一个极端。
《固废法》效力受质疑
为了简化产品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了修改。新修订的《固废法》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新《固废法》明确提出,过度包装的商品要进行回收,并首次引入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要求生产者对使用过的包装物承担回收利用或者处置的责任,这意味着商品过度包装被叫停。但是,该法案的实施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吗?
据业内人士介绍,过度包装,使商品价值与包装价值严重不相适应,有欺诈和暴利之嫌,但什么叫过度,什么叫适度,新《固废法》虽然建立了强制回收制度,但并未制定“度”的标准。同时,新《固废法》虽然要求企业回收包装,但没有给出具体的回收方法和渠道,这也使企业无所适从。而在国外许多国家,对商品的包装有着严格管理,并颁布包装法规。如有的就明确规定商品的包装空位不得超过包装体积的25%,包装成本不得超过产品价值的15%,对于过度的包装要没收、罚款。由于新《固废法》似乎存在“先天性缺陷”,不足以担起阻击企业过度包装产品的重任。因此,有专家希望政府能够出台具体的控制标准,即对包装物的容积、包装物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商品价值的比例等设定限制标准,让过度包装的“度”更加明确清楚。
市场和法律需要二重奏
其实,过度包装由来已久,基本是由市场需求和管理不到位引起的,而解决过度包装问题,除了通过市场的途径外,还要对各种包装制定非常明细的包装标准,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明确,以此来加强对商品生产厂家的管理。
江苏省包装科技信息委员会主任黄善祥认为,仅靠制定几个“标准”和行政命令,很难有效控制过度包装,还要依靠利用市场和法律的作用来解决这一问题。“从1995年开始,我国陆续开始发布‘禁白’法规,2001年,国家经贸委下令停止生产和使用塑料餐具,全国各地也纷纷发布‘禁白令’,结果又怎么样呢?‘禁白’成了‘白禁’,如今,街头的快餐店和小饭店仍然是发泡塑料餐盒的天下。‘禁白’成‘白禁’说明了一个问题,仅靠行政命令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同样,在控制过度包装上,我国应学一学日本、德国,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重奖重罚,奖到企业足以维持生存,罚到企业关门大吉。”
行业自律不可或缺
商品的包装有两个基本作用:一方面保护商品在制造、运输、仓储、销售中不破损,不变质;另一方面是对商品起到美化、宣传和增值的作用,过度包装过分强调了后一种功能。不可否认,豪华包装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力使产品快速跨入高档行列,销售额增长明显,导致各个生产商为了市场竞争都不遗余力地增加包装成本。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过度包装的礼品也好、商品也好,都还存在一定的市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过度包装的成本低于过度包装所带来的利润,那么生产商的自我约束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位从事礼品业的马先生介绍,要把过度包装的热潮降下来,确实需要强制性的法规出台,虽然国家已经立法对过度包装说“不”,但是界定一件商品是否是过度包装的标准仍是十分模糊,没有精确量化到细节。而且任何法规的作用,都只有在人们自觉遵守时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所以要遏制过度包装,行业自律是关键,行业协会应发挥一定的作用,引导企业适度包装。
过度包装不会走太远
目前,包装废弃物占垃圾的比重越来越大,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重视。现在有人提出所有宾馆、饭店、旅社免提供有包装和洗漱的用品,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因为这样可以大量减少包装废弃物,欧美国家早已实行。对于过多生产过度包装的月饼,同样属于浪费资源,积压资金。
考虑治理过度包装,要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等,从各个方面来遏制和消除商品过度包装的现象。一是要制定相应法规,明确规定过度包装是违法行为,通过法制手段限制过度包装。二是要引导绿色包装。在治理过度包装的同时,要治理与引导相结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和高度上,政府及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引导企业与社会要树立和增强“绿色包装”的理念,反对过度包装,提倡适度包装,从而达到节省费用、节约资源的目的。
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政府已经作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决定,这表明过度包装退出舞台的时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