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在广州市场销售的商品,除初始包装外,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与商品分开销售的独立包装应当明码标价。”笔者昨天从《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外地企业产品要进入广州市场,也必须根据《办法》内容重新调整产品包装。
对于这一新规,笔者认为其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通过出台一部明确、可操作的政府规章,来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合理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不过,有观察人士认为,上述“限制过度包装”的规定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有些商品需要包装来提升文化、艺术等附加值,或需要“过度包装”来保护商品流转,不应“一刀切”地限制。商品包装属于市场行为,应交由市场来调节,若消费市场认为某些商品的包装过度,不值得购买,自然就没有市场。“政府的无形之手更应从引导"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和销售出发。”
日前,《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于10月1日实施,届时商品与包装将分开销售,并明码标价。实施该办法的背景是,过度包装已严重污染环境,而且造成很多无谓浪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的城市固体废弃物中,包装物的比例超过三成。
《办法》对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限制,不仅限制包装材料价格,而且对材料本身也限制,按新规定,上述商品的包装成本总和,除初始包装成本外,不得超过商品正常销售价格的20%。同时,限制使用木材、纺织物、陶瓷、漆器等浪费资源或者难以回收处理的材料,推荐使用可回收利用的纸质包装。
“政府出台《办法》限制过度包装,初衷是好的。”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劳毅波表示,目前市场上确实有部分商品属于过度包装,过度包装抬高商品的制作成本,导致商品价格虚高,也造成资源浪费,有消费误导和价格欺诈之嫌。
但消费市场对商品包装的需求是多样化的,不应“一刀切”全盘否定,而应由市场来调节。据介绍,国内消费市场有商务社交市场、自用消费市场、节日送礼市场,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需求,企业可以推出简装与精装、散装与箱装等商品系列,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的市场需求。
“比如自用的,消费者为省钱肯定会自觉购买简装商品,对包装要求不高;商务社交消费市场,对包装无论包装材质、设计、内容等方面都要求高,这部分消费需要商品的包装精美、材料特别、包装盒大,像中国台湾地区、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礼品,或用漆器做食品盒、或用陶瓷装酱油、或用丝绸物包装化妆品等,这样使商品有文化又有艺术性,包装已成为商品的重要部分,大大提升商品附加值。”劳毅波还举例称,像目前国内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这些网购平台销售的商品包装就不能简装,由于商品需要多重流转、装卸,为了保护好商品,在包装方面可能会使用超规定的大盒,在大盒里塞进去软料以保护商品不易被压碎、碰撞。
事实上,作为生产商和销售商,他们从成本考虑也会根据市场、商品特性来自觉生产设计包装,若包装成本高、市场又不接受,相信生产商也不会做“亏本赚吆喝”的事。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加强,有很多消费者追崇绿色、循环再用的包装。广东江门一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就告诉记者,这两年该公司生产、设计的一些可循环再用的商品都很受欢迎,比如其月饼盒、饼干盒当食品食用完后,盒子还可以做首饰盒、纸巾盒或其它收纳盒,“这样的商品,比同类食品更有竞争优势。”
“与其限制包装,不如引导,政府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引导消费环保和经济的包装理念,引导企业采用替代材料,通过政策导向影响和调整企业的经济行为。”有关专家建议,一方面,政府建立包装物的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包装物的重复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减轻消费者的消费负担,有利于节约型社会的国民素质养成。另一方面,制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进行包装材料的研发和使用,从而生产出更环保、更节能的包装,从源头上避免过度包装。